体制内违规吃喝超标接待的六类表现形式及自纠建议

体制内违规吃喝超标接待的六类表现形式及自纠建议
更新于2025-08-27

体制内违规吃喝超标接待的六类表现形式及自纠建议


近年来,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,违规吃喝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,但仍有一些隐形变异形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以下是体制内违规吃喝超标接待的六类表现形式及相应的自纠建议:

一、违规吃喝的六类表现形式

(一)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

1.超标准接待:接待用餐超过当地公务活动接待的规定标准,如提供高档菜肴、高档酒水。

2.超范围接待: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超过3人,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
3.违规饮酒: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或提供香烟。

4.同城公务接待:同城之间进行公务接待,违反规定进行宴请。

(二)无公函接待及“一函多餐”

1.无公函接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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