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道网格队伍管理考核办法

街道网格队伍管理考核办法
更新于2025-07-23

街道网格队伍管理考核办法


为全面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“1+3+n”网格队伍管理考核,明确网格人员的管理原则及工作任务,建立健全激励奖励约束制度,提升网格治理团队治理效能和整体素质,根据《x市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运行规则(试行)》,结合街道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网格和网格干部

网格是以街道原行政村为单位、负责社会治理事务的治理单元,全街道共划分为x个网格。每个网格按“1+3+n”模式配备,其中网格长原则上由经合社党支部书记担任;专兼职网格员由社会治理协管员或社工担任;网格指导员由驻经合社干部担任;“n”即网格包联人员,包括专业执法力量、基层党员干部、志愿者等。

(一)网格指导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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