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:判处死刑

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:判处死刑
更新于2026-02-04

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:判处死刑

( 2026-02-04 ) 稿件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 各地

  新华社昆明2月3日电2月3日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: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永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
  经再审查明:1996年9月,原审被告人田永明强奸赵某某的恶行败露后,又持刀报复赵某某,被判处刑罚。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,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。同年11月13日20时许,田永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,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,田永明持刀追撵。村民刘铭富(被害人,殁年37岁)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,田永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。随后,田永明追上赵某某连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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