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百色“高中教师性侵女学生”案一审宣判 涉事教师被判有期徒刑18年

广西百色“高中教师性侵女学生”案一审宣判 涉事教师被判有期徒刑18年
更新于2025-12-16

广西百色“高中教师性侵女学生”案一审宣判 涉事教师被判有期徒刑18年

( 2025-12-16 ) 稿件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 各地

  新华社南宁12月15日电(记者雷嘉兴 杨驰)15日,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唐毓文强奸、强制猥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被告人唐毓文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;犯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同时判处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,依法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。

  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唐毓文在担任百色市某高中班主任期间,于2019年9月至11月,对患有抑郁症的被害女学生实施强奸二次、强制猥亵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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