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全监督专责体系 促进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

健全监督专责体系 促进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
更新于2025-12-01

健全监督专责体系 促进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


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,“以党内监督为主导、专责监督为主干、基层监督为支撑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,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”。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部署,强调要“进一步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健全党内监督体系、专责监督体系、基层监督体系,以及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”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,推动“四项监督”由全面覆盖向效能提升转型升级,监督合力逐步彰显,治理效能持续释放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引,着力破解“四项监督”协同机制不畅、信息共享不足等瓶颈问题,不

消耗 1 篇笔墨文库配额,会员有效期内无限次查看